本报记者钱培坚《工人日报》(2021年02月01日02版)
近日,“因父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被辞”的话题冲上热搜,法院裁决支持了劳动者。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劳动者成功维权的背后有工会法律援助力量全程助力。回顾近10个月的维权经历,上海工会法援律师沈舟欣慰地感慨:“为劳动者争取了他们应得的权益,这样的成就感很难用言语来形容。”
2020年3月的一天,上海驷言律师事务所沈舟律师在上海市青浦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时,接到劳动者王某来电投诉,称其因请假回老家奔丧被公司辞退,请求工会为其“讨个说法”。
原来,王某系上海某物业公司的保安人员,在该公司已工作了12年。2020年1月5日,因其父亲病危,王某向主管提交请假申请单后回老家,请假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1月13日。次日,他因公司未予准假而中途返回,在途中得知父亲去世,再次回家处理丧事。2020年1月15日,他返岗上班。当年1月31日,物业公司通知他:根据公司管理规定,请事假连续三天以上的,需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王某在未经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岗,应视为旷工,公司决定于2020年1月31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王某家庭遭受重大变故后的做法,让王某感到既无奈又寒心。
在咨询过程中,沈舟律师得知,王某是来自安徽贫困地区的农民工,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应属于工会法律援助对象。按照上海市工会法律援助“先调后诉、能调不诉”的原则,沈舟指引其至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随后,沈舟律师又及时向青浦区总工会劳动关系部和徐泾镇总工会报告了相关信息。
徐泾镇总工会工作人员主动联系王某和公司代表到“喻学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由“金牌调解员”喻学记为双方进行调解。由于企业态度强势,不肯让步,调解没有成功。
青浦区总工会指派沈舟律师作为代理律师,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2020年3月27日,沈舟律师代王某向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仲裁委最终支持了王某的仲裁请求。
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青浦区人民法院起诉。青浦区总委托沈舟作为代理律师,全程对王某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沈舟律师坦言,起初压力不小,“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关于事假的强制性规定,表面证据对王某不利。”
沈舟律师来回奔走,多方收集证据,以“充分尊重公序良俗”为核心,精心制定了辩护方案。在庭审中,他提供了王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的证明,王某与部门主管及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手机通话详情等证据,以证实王某一直在就请假事宜与公司相关领导进行沟通,均被仲裁委、法院采信,有助于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今年1月19日,王某收到了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款。
上海市总工会劳动关系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像沈舟这样的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全市共有596人。他们与934名工会干部、社工及调解员等,常年共同值守在全市384个职工法律援助站点,以及设立在市级仲裁院和16个地区仲裁院、市一中、二中院等部门的调解分中心或维权窗口,守护着职工权益。
据统计,自2016年至今,上海各级工会共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53271件,结案率为94%,调解成功及完全胜诉率为88%,共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37亿余元。
5年来,上海市总工会累计补助下级工会用于法律援助工作专项经费1700万元,累计拨付办案补贴5153万余元,确保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有效落地,成为职工获得感最强的工会实事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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